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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认证

深圳市高新认证

深圳市高新认证

深圳市高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知识产权权属明确,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2.实用新型2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专有权3件以上。

  (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8%以上;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6%以上;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五)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六)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七)企业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递交的材料真实、可靠。

 

第一批网报:
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截止至18:00)

第一批纸质材料:
2018年06月12日—2018年06月22日

第二批第一批网报:
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3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纸质材料:
2018年07月16日—2018年07月27日

第三批第一批网报:
2018年08月14日—2018年09月29日(截止至18:00)

第三批纸质材料:第三批:
2018年09月17日—2018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