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为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等瓶颈性关键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采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联合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
(四)有合作单位的,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
2.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牵头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
3.牵头申请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4.申报单位可联合深圳市外创新资源共同研发。深圳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按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项目申报实行限项制,具体要求是:
1.同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批次技术攻关项目。
2.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网上填报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7月4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9日。
备注:此项目需要先征集,方可申请,资质好的企业可以抢当课题征集的题目。